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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2019年复工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
来源: | 作者:pmo3f0b6c | 发布时间: 2019-08-07 | 2678 次浏览 | 分享到: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复工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

甘建发电[2019]30号

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甘肃矿区建委:

3月14日12时许,兰州市天庆国际新城在建项目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根据省委林铎书记和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精神,要求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查漏补缺,对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再作部署、再提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强2019年复工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安排部署,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住底线、坚守红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结合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甘建工〔2019〕4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9年复工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要坚持关口前移、超前防范,举一反三排查隐患,标本兼治堵塞漏洞,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坚持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前面。

二、继续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开门红”有关工作要求,深入施工现场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和开工复查,重点检查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考核、档案台账、资料归集情况;开工前自查自改、台账建立、问题整改情况,应急预案的建立实施情况,复工申请、审批等相关程序履行情况。做到监督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整改查处不留情面、不留后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责令及时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追究责任,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批准复工,不得承揽新项目,严把复工安全关,未通过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前不得承揽新的建设项目。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和忧患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精心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继续加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从严从重处罚力度。2018年省住建厅开展了全省住建领域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督促各地住建领域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下发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建领域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甘建工〔2018〕363号),对违法违规问题、典型案例在全省进行通报和曝光,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对通报中所涉及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记录,纳入重点监控范围,整改期间和整改不到位的施工、监理、检测企业限制资质升级或增项、承接新项目;对7家施工、监理企业限制当年承接新项目,对32名不到岗或不履职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停止执业1年。今年省住建厅将继续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监督检查,从严从重处罚,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监管始终处在高压态势、不放松。

四、兰州市建设局要做好事故处置工作。兰州市建设局要立即对兰州二建集团建鑫工程公司及其所有在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选派了解现场、精通专业、熟悉管理的检查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做到监督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整改查处不留情面、不留后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责令及时整改到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批准复工,严把复工安全关,未通过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前不得承揽新的建设项目。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15日